藏民族陈腐的丧葬习俗,也比较奇异,像这个民族一样布满神秘的色彩。
是藏民族信仰苯教时期流行的一种陈腐葬俗。据考古发觉,藏区的土葬历史非常悠久,早在3000多年前,藏民族就建立了墓葬的习俗。土葬在释教传入后,这种葬法一直延续到公元9世纪中叶吐蕃王朝瓦解。据汉文史籍记载:吐蕃"人死,杀牛、马以殉,取牛马头周垒于墓上。其墓正方,累石为之,状若乎头屋焉"。又云:"其君臣自为友,五六人曰共命。君死,皆自杀以殉,所服玩乘马皆瘗,起大屋冢顺,树众本为祠所"。
直到后来,天葬、塔葬等丧葬的形式广泛应用,土葬这一习俗才逐渐减少,土葬有不用棺木的,也有木棺、石棺等。
土葬现在演酿成为,对因麻疯等传染病死去的人,或者如盗、杀人、纵火犯、被外力致死的、死尸身体不全的人,接纳挖坑埋掉的埋葬形式。
在四川、云南、甘肃的局部藏区,藏民们把土葬用于普通的群众。当人死后,首先请喇嘛超度亡灵,然后挖好坑,招死者插进坑内埋掉,不用棺木、不修坟包,就在埋尸体的地方插上一玛尼旗,在此处放上刻有咒经的石扳就可以了。
西藏比较远古的丧葬习俗。据考古发觉的石棺墓葬最陈腐的距今已有2500-3000年。它们大多集中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的高原南部和东南部地区。
古代石棺葬多接纳石板叠成墓室,墓室是长方形的,墓室的四边用石板砌成,有的石板是一整块,有的是很多石板拼起来的,墓室的底部不铺石板。把死者葬于墓室之中,墓室内有很多陪葬物品,如有石器、骨器、陶器等等物品。墓室的上面有的盖石板,有的不盖石板,有的石棺葬在地面不留任何标记;有的石棺墓上面加封土包。
它是藏民族的一种丧葬习俗,它主要流行于甘肃舟曲县的藏族地区。
寄棺葬用于伉俪双方之间,首先去世的一方,在去世以后,不正式埋葬,而是将棺木暂时安排在崖边、地头或者是路口,棺木一般都要放在比较高的地方,棺木的上面压满石板,用此种要领,以防备风雨的腐化,防野兽食尸,以守卫死者的尸体。一直要放到等另一方去世以后,才把伉俪双双埋葬,以求生生死死永远在一起,永远不疏散。
但是由于伉俪的寿命不等,一方去世后,有的另一方会活的很久,往往早亡的一方,棺木朽烂,并且另一方仍然健康地活着。早亡的一方多年不得埋葬。
藏族丧葬的习俗,它主要流行于四川甘孜的某些地区。
在这些地区人死以后,第一次用的是火葬,尸体要先用火葬,火葬烧完后,再实行第二次葬,是天葬,用糌粑、酥油等物和骨灰拌合在一起,做成团状,用以饲鹰,谓之天葬。
藏族丧葬的一种习俗,主要流行于四川局部藏区。
室内葬这种习俗,仅仅限用于德高望重的老人。年龄在80岁以上的死亡者。老人去世以后,先用水把身体擦洗洁净,再把身体捆扎起来,在死者的五宫中塞满酥油、珠宝。然后将尸体安排于木柜或大罐中,四周塞上青稞壳、河沙或者盐巴,河沙和盐巴可以吸去尸体中的水份,然后用泥巴密封。然后请喇嘛念经,做法事来超度亡灵,超度完毕后,将尸体装入木柜或大罐之中,安排于室内的一角。守候若干年以后,再在搬到野外去火化。将骨灰撤入江河或者埋入地下。
藏民族丧葬习俗的一种,树葬这种习俗仅用于8岁以下的儿童,由于儿童没有成人不答应天葬、水葬。树葬这一习俗,主要流传于青藏高原的东南部林区及林芝地区。
孩子在此期间死后,家人要用竹子编一个竹篓或钉一个木箱,将孩童的尸体安排于其中送到树木之中,树葬在森林之中有特定的树葬区域,把竹篓或木箱挂在树枝上,或者放在树叉上。据说这样做法还可以防备下一个孩子夭折。
藏族丧葬的习俗。红手水葬习俗仅用于儿童,它也是儿童丧葬的一种。它主要盛行于四川甘孜地区。
当孩童死后,本地的人们,凭据本地的习俗,将死去的孩童的双手用涂料,涂成红色的,涂好之后将孩童的衣物去掉,将裸体投入河水中水葬。
据本地的传说,阎王爷用冰雹,危害人间,是用小孩子的尸体搓成冰雹的,去危害人间及庄稼。为了制止阎王爷用冰雹危害人间,本地人们就把死去的孩童的双手涂成红色的,以制止阎王去搓孩童的身体。因手被涂红后,他看见小孩子的双手是红色的,就以为是搓得太多了,就不去搓了,这样阎王爷就可以停止作恶的活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