碑文,是指刻在竖石上的文字。这种文字是专为刻碑而作。有些文章虽刻在碑上,但不是为立碑而作的,就不能叫作碑文。碑文这种体裁有文,有铭,又有序。立题时,看包括哪些形式而定,或直题为某某碑,或题为某某碑铭,或题为碑并序、铭并序之类,没有固定的格式,有的就不题碑铭等字,直书文章题目了。
墓碑,是碑文的一种。这类碑文是赞颂死者的,赞其人,不涉及成神显灵等怪事。写这类文章,往往溢美过誉。中国文学史上有两个写墓碑的大师,一个是汉朝的蔡邕,一个是唐朝的韩愈。蔡邕曾对卢子干、马日碑说:"吾为天下碑文多矣,皆有惭容,唯郭有道无愧于色矣!"因为只有《郭泰碑》是颂当其人的,其它的碑文则都颂非其人,可见他作墓碑大多是对人溢美过誉的。韩愈撰《柳子厚墓志铭》,转弯抹角地批评柳宗元参加王叔文改革集团一事。这批评虽然全是出于韩愈保守的个人偏见,很不持平,但是,作为碑文,他采用褒贬兼用的方法,打破只称人之善、不称人缺点的传统做法,却是值得提倡的。总之,不管褒也罢,贬也罢,以不失实为贵,以公允持平为美。
古人的墓碑、墓志都有定制。碑多是长方形,螭首龟趺。碑头用篆体书写某朝某官某人墓碑,叫做"篆额"。墓志较小,多为方形,刻石加盖,上写某官某人墓志,叫做"书盖"。有了"篆额"和"书盖",碑文、志文的前面就不必再刻题目了。
墓碑文的题目。称墓碑铭并序的,是先序,次碑,后铭;称墓志铭并序的,先序,次志,后铭;称墓志或墓碑的,有志或有碑而无铭;称墓铭的,有铭而无志;也有虽只名志或碑,却各项都具备的。
墓碑文的体制,一般包括姓名、籍贯、家世、经历、文章著作、逝世时间,然后是某年某月葬于某地,最后是铭文。墓志的内容也包括姓名世系、籍贯、行为事迹、年寿、逝世年月、子孙大略、葬时、葬地,最后是铭文。铭文是总括性的赞语,多为韵文,三言、四言、五言、七言或骚体都行。墓碑、墓志所包括内容大体相同,只是志求简明而碑尚丰丽。我国从汉朝以后,刻碑的风气逐渐普及,几乎处处可碑,事事可碑。有山川之碑,城池之碑,宫室之碑,桥道之碑,坛井之碑,家庙之碑,风土之碑,灾祥之碑,功德之碑,墓道之碑,寺观之碑,托物之碑等。前人实行,后人效法,中国的名胜古迹,竟形成独特的“碑石林立”的民族特色。因此,碑文竟成了使用范围极广的实用文体。碑的种类繁多,碑文的体裁各具特色,归纳起来,可分六类:
(1)功德碑。这类碑是为活人歌功颂德的。旧功德碑一般有三种形式。有的全用韵文写成,如公元前的二一九年秦始皇登泰山顶,李斯刻石颂扬他的武功文治。有的前序后颂,序为散体,颂为韵文,如李白写的《武昌宰韩君去思颂碑并序》。有的全是散文,没有颂之类的韵文,如《敦煌太守裴岭纪功碑》。这类碑文是为活人写的,解放后,我国已没有人立这种碑了。不过,在中国以外华侨聚居的地方,立功德碑的还是不少。
(2)庙碑。解放后,破除迷信,没有人再为神灵鬼怪立碑,但我们国家的古代寺庙建筑颇多,都是难得的名胜古迹,需要修补或重建,修建时立碑记事,以垂示后人。不过,现在作这类碑文应侧重叙述古迹的兴废历史,古迹确定的依据以及重建过程中的有关事项。
(3)墓碑。旧式墓碑有两种:
i)标名碑。墓碑的正面标名墓中人的姓名、立碑人及立碑时间。这种碑多是死者子孙所立。也有学生给老师、女婿给岳父岳母、夫给妻、妻给夫、朋友之间立墓碑的。现将墓碑文中对亡灵的称谓简介如下:
ii)简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。这种碑文一般包括姓名、籍贯、家世、经历、著作、逝世年月、葬时葬地,最后是铭文,多为韵文,三言、四言、五言、七言或骚体都行。大多数是死者后代请托别人撰写的。如韩愈的《柳子厚墓志铭》。也有介绍死者介绍得更简单的碑文和简短的墓志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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